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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情况下需要做剖腹产

作者:白话网 时间:2025-03-01 16:46:21 浏览:

什么情况下需要做剖腹产

在孕妇作产前检查时,如果各方面都正常,临产后产程进展顺利,胎儿则可自然娩出。若产前检查发现异常或临产后产程进展及胎心出现异常,自然分娩危及母婴生命时,为了避免对母婴的危害,则需行剖宫产术结束分娩。

是否需要实行剖宫产,这要从母体和胎儿两个方面来考虑。

母体方面的手术指征如下 。

产前已发现明显异常,如骨盆狭窄或畸形,阻碍产道(子宫肌瘤、卵巢肿瘤)。

年龄35岁以上的高龄初产妇,可考虑剖宫产。

孕妇生殖道受到感染,如尖锐湿疣。

孕妇有两次以上不良产科病史。

孕妇以前因子宫颈闭锁不全接受永久性缝合手术者,适宜剖宫产。

孕妇以前曾做过子宫的手术,如剖宫产、子宫肌瘤切除手术、子宫切开术或子宫成形术等,自然分娩时,阵痛可能会使子宫刀疤处裂开,造成生命危险,所以剖宫产较安全。

孕妇患有高血压,经催生不成时,宜剖宫产。

产程停滞处理无效。

出血:如前置胎盘、胎盘早剥、子宫破裂、前置血管等引起的出血会危及母子生命,宜赶紧施行剖宫产。

孕妇外伤,可能伤及胎儿,需紧急剖宫产来抢救胎儿。

孕妇有严重的心脏病等内科疾病。

而胎儿方面的手术指征如下。

胎位不正,如臀位、横位等。

胎儿过大,母亲的骨盆无法容纳胎头。

胎儿窘迫,胎心音持续<120次或>60次、胎心监护提示胎儿缺氧、羊水为胎粪污染。

胎儿过重:胎儿预估体重超过4000克时,如经阴道分娩常会发生难产、胎儿外伤,采取剖宫产较安全。

胎儿过小:胎儿预估体重小于1500克时,剖宫产较安全。

多胞胎怀孕。

胎儿畸形,或胎儿长肿瘤,如连体儿。

在自然分娩过程中发生问题,必须紧急取出胎儿,如胎儿发生脐带缠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