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准妈妈孕期应做几次B超检查?

作者:白话网小吴 时间:2025-03-03 16:23:47 浏览:

为监测胎儿的生长发育,降低缺陷儿和有的出生率,孕期B超检查是很必要的。但有不少准妈妈对做B超检查的安全性心存恐惧,且对怎样合理B超检查有很多疑问,那么,怀孕多久可以做b超呢?准妈妈在孕期又该做几次B超检查呢?

孕早期通常是不需要B超检查的

首先,孕早期(特别是孕8周前)是胎儿各器官形成的关键时期,也是容易导致胎儿畸形的重要阶段,通常是不需要B超检查的。除非对下列情况:腹痛及阴道流血者,需排除异常妊娠,如葡萄胎、宫外孕、稽留流产。孕前或早孕时有子宫肌瘤或盆腔包块的病人,需要B超检查协助诊断,为今后的治疗提供依据。停经时间不清,根据症状、体征难正确估计孕周者。一般在孕10~13周检查较为合适。

孕中、晚期B超检查相对比较安全

孕中、晚期胎儿各器官已经形成,B超检查还是相对比较安全的。从孕20周起就应定期进行B超检查。孕20周左右观察胎头、心脏、脊柱、胃肠、双肾、肺、膀胱、外生殖器、四肢。此时,胎儿四肢舒展,是四肢等大的畸形检查的最佳时期。

孕24~32周重点观察胎儿鼻唇部、心脏,可发现鼻唇部、心脏的畸形情况。足月妊娠(孕37~41周)注重胎位、羊水、脐带、胎盘分期、估计胎儿大小,脐血流了解胎儿安危。

24~28周进行胎儿超声心动检查特例

有下列高危因素的准妈妈更有必要在24~28周进行胎儿超声心动检查:有先天性心脏病史者;母体患结缔组织疾病、糖尿病;妊娠期母体接触过特殊药物或受到感染;母体酒精中毒;高龄准妈妈及不正常孕产史;胎儿水肿、胎儿心律失常、染色体异常。

提示

通常情况下孕期需做上述3~4次B超检查就足够了,但如果孕期出现阴道流血、腹痛、胎动频繁、减少等异常及胎位不清,还需根据医生检查情况酌情B超检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