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体正常每天需要多少能量
能量的需要因人体不同的生理状况、生长时期、劳动强度、周围环境等因素而不同。如一个正常的成年人,应该是摄入的能量与消耗的能量基本相等。如果长期摄入的能量超过消耗的能量,多余的能量在机体内转化成脂肪储存起来使身体肥胖。反之,如摄入能量过低,会造成机体的消瘦。婴幼儿、儿童、青少年处于生长发育阶段,摄入的能量就要高于消耗,以保证有充足的能量供生长发育需要。孕妇和乳母也要有较高的能量,以满足婴儿的需要。患有疾病的人,如发热、失血、严重感染、败血症、肺结核、创伤、烧伤、手术等消耗性疾病病人,都要不同程度地增加能量供给。
正常成人用于基础代谢和维持体温所消耗的能量,差别并不显著,而体力劳动是能量消耗的主要原因,成年人能量供给量是由体力劳动强度确定的。
中国营养学会按体力活动量的差异,提出了不同人群的能量供给量标准。将18~44岁的男性的体力活动度,分为5级。
极轻劳动:以坐姿为主的工作,如办公室工作、组装和修理小电器等工作,业余时间有一定的文体活动。
轻劳动:以站立或少量走动为主的工作,如店员售货、一般实验室工作、教师讲课等。
中等劳动:如学生日常活动、机动车的驾驶、电工安装等。
重劳动:如非机械化农业劳动、体育运动等。
极重劳动:如非机械化的装卸、伐木、采矿等劳动。
女性仅分4级(无极重体力劳动一级)。
中国营养学会修订的我国膳食营养素供给量,确定成年男子各劳动强度的每日能量供给标准为:极轻度劳动能量供给量为10.0MJ(2400kcal);轻度劳动为10.9MJ(2600kcal);中度劳动为12.6MJ(3000kcal);重度劳动为14.2MJ(3400kcal);极重度劳动为16.7MJ(4000kcal)。女性各劳动强度的能量供给,比男性相应减少1255kJ(300kcal)。
婴儿时期体重增加较快,在0~6个月的婴儿每千克体重每日供给0.5MJ(120kcal)的能量,能量供给不足将影响婴儿的发育,但如果能量供给过多将造成婴儿肥胖,婴儿期造成的肥胖,由于形成脂肪细胞数量和体积都增加,长大以后,纠正肥胖将很困难。
儿童、青少年正处于生长发育时期,要保证充分的能量供给。目前,城市中由于能量供给不足造成营养不良的儿童已经很少见,相反能量过剩问题比较突出。在一些山区或贫困地区,还存在少数儿童能量营养不良问题。青少年时期,由于活动量较大,能量消耗增加,需要较高的能量供给。一般来说,根据中国营养学会专家制定的供给量摄入能量,就可以保证青少年生长发育的需要,过多或过少都不合适。
中年以后,基础代谢率降低,体力活动减少,能量供给量应适当减少,以免肥胖。
孕妇和乳母也应适当增加能量供给,以保证胎儿正常生长和补偿分泌乳汁所消耗的能量。孕妇要负担胎儿的营养供给,所以孕妇随孕期的增加,要增加能量的供给。一般怀孕4~9个月的孕妇,每日能量需求是在她没有怀孕时的能量基础上增加0.84MJ(200kcal)。乳母每日应增加3.34MJ(800kcal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