产妇分娩后生病用药应十分慎重。大多数药物可通过血液循环进入乳汁,或使乳汁分泌量减少,或使婴儿中毒,如损害新生儿的肝功能、抑制骨髓功能、抑制呼吸、引起皮疹等。乳母服用红霉素后,每毫升乳汁中含有0.4—0.6毫微克的红霉素,也会引起婴儿的肝脏损害,出现黄疸;乳母服氯霉素,通过乳汁,可使婴儿腹泻、呕吐、呼吸功能不良、血循环衰竭及皮肤发灰,即灰色婴儿综合征,可以影响婴儿造血功能;四环素可使乳儿牙齿发黄;链霉素、卡那霉素可引起婴儿听力障碍;乳母服用磺胺类药物可产生新生儿黄疸;巴比妥长时间使用,可使婴儿产生高铁血红蛋白症;氯丙嗪和安定也能引起婴儿黄疸;乳母使用甲硝唑,则使婴儿出现厌食、呕吐;麦角生物碱,可使婴儿恶心、呕吐、腹泻、虚弱;利舍平可使婴儿鼻塞、昏睡;避孕药可使女婴阴道上皮细胞增生。
对新生儿、婴儿影响较大的药物主要有以下几类:
①抗生素:如红霉素、氯霉素、四环素、卡那霉素等。
②镇静、催眠药:如苯巴比妥、阿米托、安定、安宁、氯丙嗪等。
③镇痛药:如吗啡、可待因、美沙酮等。
④抗甲状腺药:如碘剂、甲巯咪唑、硫氧嘧啶等。
⑤抗肿瘤药:如5氟尿嘧啶等。
⑥其他:如磺胺类药物、异烟肼、阿司匹林、麦角、水杨酸钠、利舍平等。
总之,产妇(乳母)用药、打针要在医生指导下进行。如果治疗需要上述药,应暂时停止哺乳,采用人工喂养。